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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长沙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月报

发布时间 : 2021-03-22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 字体大小:

一、监测情况

长沙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设监测断面5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长沙七水厂(南托水厂)、猴子石(洋湖、猴子石水厂)、橘子洲(南湖水厂)、五一桥(银盆岭水厂)和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新河水厂、秀峰水厂、廖家祠堂水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设监测断面6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望城水厂,浏阳河浏阳三水厂、榔梨水厂,捞刀河星沙水厂、黄花水厂,沩水鳝鱼洲(宁乡正农水厂)。监测点位均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长沙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监测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和表2除化学需氧量外的28项,以及表3中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计61项。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所辖的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月监测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和表2除化学需氧量外的28项,每季度监测表3中的优选项目33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本月,长沙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Ⅰ类标准,湘江长沙七水厂、猴子石、橘子洲、五一桥断面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湘江望城水厂、浏阳河浏阳三水厂、沩水鳝鱼洲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浏阳河榔梨水厂、捞刀河星沙水厂及黄花水厂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本月,长沙市市级和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1  20212月长沙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饮用水源

监测断面

取水量

(万吨)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

(超标倍数)

南托水厂

长沙七水厂

163.32

达标

/

洋湖、猴子石水厂

猴子石

2524.23

达标

/

南湖水厂

橘子洲

345.48

达标

/

银盆岭水厂

五一桥

1104.53

达标

/

新河、秀峰水厂、

廖家祠堂水厂

株树桥水库

1655.51

达标

/

望城水厂

望城水厂

703.09

达标

/

黄花水厂

黄花水厂

63.70

达标

/

星沙水厂

星沙水厂

444.40

达标

/

榔梨水厂

榔梨水厂

399.85

达标

/

浏阳三水厂

浏阳三水厂

258.58

达标

/

正龙水厂

鳝鱼洲

518.70

达标

/

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5793.07

100%

/

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2388.32

100%

/

备注: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原一、二、四、五、六、、廖家祠堂制水分公司分别更名为南湖、洋湖、银盆岭、新河、秀峰、南托、廖家祠堂水厂;原三、八制水分公司合并为猴子石水厂,三厂为猴子石西厂区,八厂为猴子石东厂区,制水量统一并入猴子石水厂计量,东西厂区不再分开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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