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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长沙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发布时间 : 2024-04-07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小:

1、监测情况

长沙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5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长沙七水厂(南托水厂)、猴子石(洋湖、猴子石水厂)、桔子洲(南湖水厂)、五一桥(银盆岭水厂)和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新河水厂、秀峰水厂、廖家祠堂水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6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望城水厂浏阳河浏阳三水厂榔梨水厂,捞刀河星沙水厂黄花水厂沩水鳝鱼洲(正龙、南太湖水厂)。

长沙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不含水温、总氮、化学需氧量和粪大肠菌群)、表2和表3中的33项优选项目,共计58项。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所辖的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不含水温、总氮、化学需氧量和粪大肠菌群),共计20项,每季度监测并评价一次表25项)和表3中的优选项目(33项),共计58项。

2、评价标准

依照环办〔2002144号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若某水源当月监测指标评价结果均达标,则该水源该月取水量为达标水量;若某水源当月监测指标中,有一项指标不达标,则该水源该月取水量为不达标水量。

3、评价结果

本月,长沙市级和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水源达标率100%,水量达标率100%。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湘江长沙七水厂、猴子石、桔子洲、五一桥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断面水质类;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湘江望城水厂浏阳河浏阳三水厂榔梨水厂捞刀河黄花水厂星沙水厂沩水鳝鱼洲断面水质

1  20242月长沙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控制

级别

饮用水源地

监测断面

取水量万吨/月

达标水量

万吨/月

水质

类别

超标指标

(超标倍数)

水源

达标率

水量

达标率

市级

南托水厂

长沙七水厂

302.02

302.02

100%

100%

洋湖、猴子石水厂

猴子石

2682.74

2682.74

南湖水厂

桔子洲

486.41

486.41

银盆岭水厂

五一桥

1101.64

1101.64

新河、秀峰水厂、

廖家祠堂水厂

株树桥水库

1382.1

1382.1

县级

望城水厂

望城水厂

770.05

770.05

100%

100%

黄花水厂

黄花水厂

140.70

140.70

星沙水厂

星沙水厂

568.34

568.34

榔梨水厂

榔梨水厂

415.68

415.68

浏阳三水厂

浏阳三水厂

225.90

225.90

正龙、南太湖水厂

鳝鱼洲

570.00

570.00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2原一、二、四、五、六、七、廖家祠堂制水分公司分别更名为南湖、洋湖、银盆岭、新河、秀峰、南托、廖家祠堂水厂;原三、八制水分公司合并为猴子石水厂,三厂为猴子石西厂区,八厂为猴子石东厂区,制水量统一并入猴子石水厂计量,东西厂区不再分开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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