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天心区秸秆禁烧区的通告
TXDR—2025—00001
天政发〔2025〕4号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天心区秸秆禁烧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5〕43号)和《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的通告》(长环联〔2025〕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天心区秸秆禁烧区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范围。天心区行政区面积137.34平方千米,实行行政区域内全域耕地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政策,禁烧耕地面积为2.08万亩。
二、禁烧工作要求。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水稻、油菜、玉米、棉花等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内带有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的秸秆,按照《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执行。
三、本通告自2025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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