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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天心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1-13 来源:天心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

TXDR—2021—01001

天政办发〔2021〕1号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天心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天心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市天心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3.灾害分级

3.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

3.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3.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3.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4.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4.1监测预警

4.2预防行动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2先期处置

5.3信息报告

5.4扩大应急

5.5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7.附则

7.1名词解释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3预案制定与实施

长沙市天心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者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我区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及长沙市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有关预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修订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天心区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及本区相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本区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准备、提前预防,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主次干道交通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稳定。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应对。

1.4.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落实基层单位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1.4.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设立天心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挥 长: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常务副区长(常务)、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副区长、区应急局局长、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人居环境局、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南郊公园管理处、天心阁管理处、各街道办事处。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长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区指挥部职责

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编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研究、决定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2.2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区指挥部日常工作;

(2)传达、落实区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协调、督查各级各部门工作;

(3)建立区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及跨区协作机制;

(4)收集、整理、报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及工作动态信息;

(5)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工作;

(6)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督促、检查区委、区人民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牵头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区委宣传部:统筹和指导做好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安全维稳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做好抗灾救灾有关网络舆情监测、交办及网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品种目录、标准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生出行安全和校舍安全工作,及时发布紧急停课复课通知,及时给学生家长发送安全护送提示信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供电公司和运营商做好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区民宗局:督促宗教场所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灾后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区救助站根据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至区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到区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向其提供过冬的必备物资,并对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在所属辖区内巡查时引导护送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等工作;负责铲雪除冰机械工程设备的租用、调度和相关人员的组织;督促在建设项目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小区内部的铲雪除冰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协调和组织运力,疏运人员和物资;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生产和牲畜的防雪防冻技术指导,加强畜禽疫病防控,督促加固农用棚架等易被雪压的附属设施,防止农用附属设施因积雪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区商务局:督促大型商场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

区文旅体育局:督促文化经营场所、旅游景点、体育场馆、星级酒店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力量开展灾害伤亡人员、救灾除险人员的救治。

区应急局:承担区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及时提请区指挥部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指导、督促工贸、危化、烟花爆竹等直管行业生产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条件下各项防灾减灾工作;按要求汇总、对口上报灾情信息,组织勘灾核灾,及时做好救灾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市场秩序维护,监测监管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配合商务等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确保市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转;必要时提请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城管执法局:协调有关部门和运营商做好燃气的正常供应,负责协调市应急撒盐除冰设备的支援工作;统筹安排市政、环卫、园林部门开展撒盐、扫雪与除冰工作,加强户外广告招牌安全防范。

区人居环境局:牵头组织加强对城市危房的监督巡查,防止城市危房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督促在建设项目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铲雪除冰机械工程设备的租用、调度和相关人员的组织。

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负责市政道路、市政设施的防冻和维护工作,负责下水管网疏通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业盐的储备,配合做好相关桥梁的撒盐、扫雪与除冰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负责城区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车行道扫雪除冰工作,做好撒盐、铲雪、除冰等机械设备和工业盐、融雪剂的储备工作负责责任范围内重点道路与桥梁的撒盐工作及相关桥梁的扫雪除冰工作。

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负责公共园林设施的维护和倒伏、断裂树木的处理工作,负责公共绿化场所扫雪除冰工作,同时做好所辖公园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业盐的储备以及相关桥梁的撒盐、扫雪与除冰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评估与应急处置工作。

区交警大队: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交通疏导指挥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在易冻桥梁和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救援工作。

南郊公园管理处:负责南郊公园园林设施的维护和倒伏、断裂树木的处理工作,负责南郊公园的扫雪除冰工作,同时做好南郊公园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业盐的储备。

天心阁管理处:负责天心阁公园园林设施的维护和倒伏、断裂树木的处理工作,负责天心阁公园的扫雪除冰工作,同时做好天心阁公园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业盐的储备。

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和流浪乞讨露宿人员的劝离及救助工作,严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伤亡事件,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露宿人员冻死事件。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分队,明确负责领导,随时应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并服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负责本单位工业盐的储备以及组织辖区内单位、门店按照责任范围划分清理道路两侧人行道的积雪积冰。

3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IV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等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积雪深度在2厘米以上5厘米以下,或出现雨凇、冰凌或道路结冰。

(2)直接经济损失5百万元以上、1千万元以下。

(3)区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者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区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区内主要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况。

3.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积雪深度5厘米以上10厘米以下,雨凇、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区内公路或铁路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严重影响交通运输秩序,致使公路、铁路等交通线路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电网减供负荷达20%以上,其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20厘米以下,或者出现雨凇、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2厘米以上,或者日平均气温持续10天在0℃以下。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市道干线中断,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致使大量旅客滞留在交通线路或公共场所,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电网减供负荷达4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区内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3.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雨凇、冰棱直径在20毫米以上、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

(3)造成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行;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列车无法正常运行,致使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电网减供负荷达60%以上,对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区内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4.1监测预警

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区工信、交运、农业农村、住建、城管、教育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区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及时报告和通报。

4.2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区指挥部视情提前或者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防御警戒期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加强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及时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农林渔业等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汇总评估,研究其发展趋势,及时报告区指挥部,通报成员单位。

(2)区工信、交运、农业农村、住建、城管、教育等部门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3)天心经开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对危房、棚户区、出租房(尤其是群租房)进行排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居民开展出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避免因雨雪路滑造成伤害,防止火灾和一氧化碳(煤气、天然气)等中毒事故的发生。安排专人对辖区道路冰冻情况进行巡查,并将信息及时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4)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5)完善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常务副指挥长同意后,迅速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指挥本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区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2)区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保持2人以上值班,及时传达区指挥部的部署要求,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区指挥部,通报成员单位。

(3)各成员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按本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并按照区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宣传发动、人员组织、设备和物资储备、值班备勤等相关工作。

(4)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出动3台以上机械撒盐机、3台以上除雪铲,负责主次干道及主要桥梁的撒盐与除冰工作。

(5)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城管执法大队组织50人以上的应急队,按区城管执法局统一部署随时增援。

(6)各街道办事处准备工业盐,组织50人以上应急队对背街小巷、陡坡及冰冻处进行扫雪除冰工作。

5.1.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同意后,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并报上级指挥部,请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必要时向上级请求支援。同时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区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工作。

(1)区指挥部从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设立办公室、宣传报道组、督查组、物资设备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救灾勘灾组等机构。

(2)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出动4台以上机械撒盐机,4台以上除雪铲,负责重要主次干道机动车道、辅道的撒盐与除冰工作。

(3)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发动街道社区、驻街单位、门店从业人员2000人上,清理辖区街巷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主次干道沿线人行道上的积雪积冰。

5.1.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Ⅱ级)

发生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同意后,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并报上级指挥部,请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必要时向上级请求支援。同时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区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工作。

(1)区指挥部指挥长亲自指挥处置工作。

(2)区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保持3人以上值班。

(3)区领导对重要桥梁、过江通道等实行分包负责,带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区城建投等部门的应急队伍撒盐、除冰,保证重要通道的通畅。

(4)区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和节假日休息,随时待命准备参加抗灾救灾工作。

(5)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出动5台以上机械撒盐机,8台以上除雪铲,清理重要主次干道机动车道、辅道的积雪积冰。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发动社区、驻街单位、门店从业人员5000人以上,负责清理街巷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主次干道沿线人行道上的积雪积冰。

(6)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租用8台以上机械设备配合清理主次干道的积雪积冰。

5.1.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Ⅰ级)

发生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同意后,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并报上级指挥部,请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必要时向上级请求支援。同时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区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工作。

(1)区指挥部指挥长亲自指挥处置工作。

(2)区领导对重要桥梁、过江通道等实行分包负责。

(3)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取消休假和节假日休息,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出动7台以上机械撒盐机,12台以上除雪铲,清理主次干道机动车道、辅道的积雪积冰。

(5)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租用15台以上机械设备配合清理主次干道的积雪积冰。

(6)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发动社区、驻街单位、门店从业人员10000人以上,组织清理街巷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主次干道沿线人行道上的积雪积冰。

(7)必要时,可以动员辖区所有社会力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可以按规定临时征用必要的物资设备用于抗灾救灾。

5.2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加强防灾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

5.3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5分钟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及应急措施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15分钟内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5.4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需要,区指挥部调用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区单位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区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进一步扩大时,迅速报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的支援。

5.5应急结束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做好救济救灾、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灾后重建、保险理赔等方面工作。由城管部门牵头,组织环卫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对主次干道与背街小巷,按实际运输量组织铲车、渣土车清运堆积在路边的积雪积冰,恢复市容市貌。

7.附则

7.1名词解释

道路结冰:指等级公路结冰。

雨凇:又称“桐油凝”“树挂”、冰棱、树凝,是指超冷却的降水碰到温度等于或低于零摄氏度的物体表面时所形成玻璃状的透明或无光泽的表面粗糙的冰覆盖层。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3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心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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