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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天市监处罚〔2024〕146号

发布时间 : 2024-04-24 来源:天心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天市监处罚〔2024〕146号

当事人:长沙市天心区旺雨便利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103MA4LWCWR5F

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611号栋101

经营者:肖雨生

身份证号:43012119****4118

联系电话:18***2377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县****号

在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专项整治行动中,2024年1月2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有3个彩泥玩具,生产日期2020年5月10日,保质期3年。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长天市监强制[2024]2300089号),依法对上述3个彩泥玩具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期限30日。2024年1月25日予以立案调查。2024年2月23日经批准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30日,2024年3月22日因期限届满经批准解除行政强制措施。2024年3月7日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3月24日从长沙湘峰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了5个TK327兔子彩泥玩具,生产日期2020年5月10日,保质期三年,适用年龄三岁以上,标示生产厂家东阳市泰康文体用品有限公司,进货单价8.8元/个,销售价格为10元/个,失效之前销售了2个,货架剩余3个于2024年1月25日被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涉嫌货值金额30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有3个彩泥玩具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情况;

    2、现场检查图片3张,证明当事人销售的3个彩泥玩具的标签情况;  

3、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合法资质;

4、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失效产品的事实;

5、供货商营业执照和进货单复印件各1份,证明涉案产品购进的情况。

上述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经当事人质证,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本局予以采信。

本局于2024年4月15日向当事人依法送达了长天市监告字[2024]2200440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当事人销售失效彩泥玩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规定,构成涉嫌销售失效产品的行为。

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但彩泥玩具属于儿童玩具应当从严管理,当事人未定期清查失效产品,其涉嫌违法行为持续时间6个月以上不足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四条“市场监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之规定,当事人符合一般处罚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参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章第三节第四条“违法行为: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2.一般情形: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是无毒无害的,但是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或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 6 个月以上不足 2 年的;或者产品已部分或全部销售的;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裁量幅度: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 0.6 倍以上少于 1.4 倍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3个失效彩泥玩具;

2、罚款人民币40元,上缴国库。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 18067201040000030 开户行: 农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账号:80081080006400511012 开户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湘府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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