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天心区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是:
当事人长沙市怡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红尖椒(辣椒)、樟树港辣椒,其中当事人销售的小红尖椒(辣椒),检测项目:呋虫胺,其中呋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当事人销售的樟树港辣椒,检测项目:噻虫胺,其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怡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抽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小红尖椒(辣椒)、樟树港辣椒。经立案调查,长沙市怡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小红尖椒(辣椒)3.5公斤,涉案货值51元,已经全部售出;销售樟树港辣椒5.65公斤,涉案货值1102.4元,已经全部售出。长沙市怡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进行了改正。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06.4元;
2.罚款55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6506.4元,上缴国库。
特此公示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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