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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10-31 来源:天心区政府办 字体大小: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天政发〔2021〕109号)等规定,现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我办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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