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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先锋街道2023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 : 2023-07-25 来源:天心区先锋街道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先锋街道2023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沙市天心先办发〔2023〕7号

各行政村(合作社)、社区,街道各办所,驻街各单位:

现将《先锋街道2023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天心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4日

先锋街道2023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街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街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街不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街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街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总指挥长:李念奇

副指挥长:傅中辉

员:李帅、魏铁奇、裴中宏、蒋月异、徐卫星、田烨、邓玉冰、李立志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纪工委、基层党建办、城市管理办、公共安全办、公共服务办、财政所、先锋派出所、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各社区等。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谭路国兼任。值班电话:89715037。指挥部下设防火组、火场指挥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社区完成扑火救灾任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

防火组职责:及时掌握全街有关灾情;督促协调检查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各社区、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街道主要领导及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督促应急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备勤。(牵头领导:傅中辉,责任部门:指挥部办公室、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社区)

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员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牵头领导:傅中辉,责任部门:指挥部办公室)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牵头领导:邓玉冰,责任部门:基层党建办、指挥部办公室)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保护救灾物资等的安全。(牵头领导:李帅,责任部门:先锋街道派出所、公共安全办、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社区)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火灾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牵头领导:将月异,责任部门:党政综合办)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祭祖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布置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社区要采取广播宣传、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会议、印发禁火令、鸣金敲锣等形式,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加强火源管制。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社区要明确禁止带火源进山,坚决杜绝野外违章用火等行为。

3.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社区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所管辖的山场巡山执勤,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卡口、高火险时段看牢盯紧。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社区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辖区域、责任范围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消除隐患。

4.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街道与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社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抓好管辖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5.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向所在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社区或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视情况进行扑救。

2.街道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3.扑火队伍现场指挥员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指挥部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火情并根据火情动态,必要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火队伍出发后及时将补充物资器材送到现场,确保扑火工作顺利进行。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地所在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社区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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