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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电力供应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10-13 来源:天心区发改局投资科 字体大小: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天发改[2018]7号  项目业主为  长沙天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气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总投资为  2421.76 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电力供应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先锋街道新路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3#-13#(17层)共11栋高层住宅和4#物业用房,地下车库一层,总建筑面积约136758.8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4377.4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1262.76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面积1118.64平方米),规划容量:5200KVA,主要包括:外线部分、总的部分、配电部分等全部工程规划范围内全部建筑及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业分包设计及相应室外配套工程。

1.3  工期要求: 50   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并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具体范围如下: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供配电系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外线部分、总的部分、配电部分等全部工程规划范围内全部建筑及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业分包设计及相应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技术服务等。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BCJ013-2017,小区供电采用“全公变”模式,即从上级10KV高压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住户“一户一表”电表箱的所有供电设施的建设施工全过程(包括全过程的报建报批、设计、施工、验收、移交全过程,含施工协调等)。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外线部分、总的部分、配电部分等全部工程规划范围内全部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或投标人自行承诺)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10  其他要求:

2.10.1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10.2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2.10.3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人、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2.10.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10.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10.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并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且拟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  10    13  日起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  11    9  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85899614

9.联系方式

    人:长沙天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

    人:任女士

电  话:181637739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

联系人:聂毅  杨乐

电话:0731-84514218

E-mailhnzb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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