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5号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拟对长沙市2020年第二十七批次项目范围内土地实施征收,于2021年3月4日、2021年7月22日分别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年第03号)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年第21号)。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应当申请征收土地。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重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长沙市2020年第二十七批次项目
二、征收范围: 南托街道滨洲新村、东至滨洲新村集体土地、南至滨洲新村集体土地、西至滨洲新村集体土地、北至滨洲新村集体土地(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21〕13号)文件执行。
五、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市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8〕17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长沙市2020年第二十七批次项目原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征地资料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