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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天心区关于明确企业(工地)复工复产、学校开学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2-02 来源:红网 字体大小:

区属各中小学校、辖区内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2月9日(正月十六)前不得开学……1月30日,长沙市天心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下发《关于明确企业(工地)复工复产、学校开学等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就天心区企业(工地)复工复产和学校开学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非必须,复工复产推迟至2月8日后

通知明确,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 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农贸市场、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因特殊情况急需复工复产的相关企业外,辖区内建设工程和其他企业一律推迟到2月8日(正月十五)以后复工复产,若有后延,另行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求做到“五到位”

通知明确,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求做到“五到位”:宣传到位,通过线上会议、微信、电话、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职工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相关知识;物资储备到位:切实做好体温计、医用口罩、消毒水、手套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品储备工作;摸排到位,做好返岗员工的信息摸排(尤其是春节期间有去往湖北或途经湖北旅行史的员工、湖北往来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及其身体现状等),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尤其是对企业湖北籍员工、近期前往或经停湖北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及与上述三类人员有过接触的员工信息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和进行医学观测,同时要劝阻涉疫区员工返岗上班,已返岗的疫区员工就地隔离14天观察无异后再上班,严禁接收经排查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有接触史的员工(无论有无症状);消毒到位;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室、宿舍和餐厅消毒工作,每天定期消毒;预案到位,提前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预案。

通知同时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后,每天体温测量过程中发现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员工要第一时间隔离送诊,并报园区、街道、社 区(村)备案;要严格落实个人卫生保护,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进出消毒等劳动纪律;严禁举办各类人员集中的活动,若未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防控,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企业和责任人法律责任。

中小学校幼儿园等2月9日前不得开学

通知明确,区属各中小学校、辖区内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2月9日(正月十六)前不得开学,区教育局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对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科学研判后再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通知要求,各单位、企业、学校要落实防控责任,加强职工和师生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同步报社区(村)、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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