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 > 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政法委员会

天心区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1-29 来源:信息中心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区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全区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指导街道的综治、维稳、执法监督等工作。

  10、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11、办理综治委交办的事项,负责组织、推动、指导、督促全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向综治委汇报工作;调查研究社会治安情况,向综治委提出建议;协调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政法委本级机关单位和二级机构区610办公室。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法委归口管理的综管队员工资保险、政法系统走访慰问、见义勇为奖励、司法救助基金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322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221.2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3221.2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93.6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927.6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项目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领导、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法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天心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涉法涉诉信访,护路护线,社会管理创新,平安天心建设等工作方面。专项项目支出2613.6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综管队员工资保险、政法系统走访慰问、司法救助、见义勇为奖励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9万,较上年增加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区610部门二级机构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区610部门二级机构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7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8.xls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9日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8.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