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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29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区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全区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指导街道的综治、维稳、执法监督等工作。

  10、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11、办理综治委交办的事项,负责组织、推动、指导、督促全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向综治委汇报工作;调查研究社会治安情况,向综治委提出建议;协调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法委归口管理的综管队员工资保险、政法系统走访慰问、见义勇为奖励、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数736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270.33万元,其他收入93.74万元。

  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8.96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综管队员费用257.25万元,区公安分局工作经费171.18万元,社会禁毒补助20万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650.53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数5558.4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31.16万元,其中本级基本支出429.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一般项目中综管队员、交警、巡警、公安工作经费基本支出501.8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整治等工作方面。

  2、项目支出:4627.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综管队员专项2613.84万元、综治维稳等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33.51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专项693.5万元、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专项36万、政法系统走访慰问专项116万元、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升级改造专项40.28万元、区社会禁毒协会补助经费40万元、区交警工作经费30万元、2016年综治工作考评奖励金13万元、、2016年全区政法工作考评资金30.32万元、2016年综治维稳工作表彰奖励27万元、见义勇为专项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区综管队员的工资及购买保险、天网工程建设、慰问辖区内政法各单位及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等方面。

  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9.7万元,主要是因为科级成果转化与扩散专项经费减少了1116.13万元,新增了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升级改造专项经费、区社会禁毒协会补助经费、区交警工作经费共226.43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70.33万元,较上年增加1082.1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5.50万元,较上年减少92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84万元,较上年减少66.66万元;项目支出4558.66万元,较上年减少857.2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天心区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17.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4%,较年初预算减少21.86万元,较上年减少5.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6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6.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0.9%,较上年增加1.59万元,主要是因为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4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5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1%,较上年减少6.88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了汽车的运行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02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主要是因为办公耗材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6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2712.62万元。

  1、区综管队员工资保险是全区综管队员820人工资(标准

  1500元/月/人)和保险30.5%,50人绩效奖(400元/月/人)和劳务费(47元/月/人)和年度考核奖共2613.83万元。

  2、见义勇为奖励是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

  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工会常委委员公告(第十九号),2016年对见义勇为个人给予奖励共计0.6万元。

  3、政法系统慰问是对驻区的政法单位春节走访慰问共计

  116万元。

  4、司法救基金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确无或暂时确无履

  行法定义务能力,而向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且需要进行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发放的救急资助专用基金共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决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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