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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3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区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全区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指导街道的综治、维稳、执法监督等工作。

  10、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办理综治委交办的事项,负责组织、推动、指导、督促全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向综治委汇报工作;调查研究社会治安情况,向综治委提出建议;协调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

  1.区委政法委

  2.区委610办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593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588.49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94.13%,其他收入348.76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5.87%。

  收入决算较上年减少1426.82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了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城市治安电子技防及区治大院建设)45.9万元和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区公安分局“天网工程”二期建设)1358.64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5996.82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8.3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共安全支出中的公安治安管理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720.19万元。

  其中:

  1、基本支出:2031.9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3.8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9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140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3964.8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6.12%,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综管队员专项2269.74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专项1359.52万元、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专项48.78万、政法系统走访慰问专项122万元、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升级改造专项204.13万元、2016年综治工作考评奖励金28.36万元、专项业务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25.84万元、治安巡防工作经费61.5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区综管队员的工资及购买保险、综治维稳工作的正常开展、慰问辖区内政法各单位及对司法困难人员实行救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5588.49万元,较上年减少1681.8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821.70万元,较上年增加3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2.68万元,较上年增加1015.84万元;项目支出3919.02万元,较上年增加639.6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4.7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24万元,较上年减少12.38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处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接待费2.5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5.46万元,较上年增加0.8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次数略有增加;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21万元,较上年减少13.25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处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20批次,18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6.79万元,较上年增加861.77万元,主要是因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46.77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3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99.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12.6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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