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金融办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区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积极协调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
4、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征信制度及规范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
5、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数95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28.16万元,其他收入569.39万元(2014年度区域经济奖励资金),年初结余和结转55.21万元(金融规划编制经费结余)。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数952.7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金融监管工作、金融招商和金融机构融资及服务工作等支出。
2、项目支出:845.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金融产业规划编制工作经费54.6万元(上年结转),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65万元,“共话天心金融外滩”暨天心金融产业规划发布会专项经费135.8万,2014年度区域经济奖励专项资金569.3万,以及赴台考察专项经费20.4万。
3、年末结转和结余18.6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区金融办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19.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7%,较上年减少10万元,超预算主要是由于公车运行维护费超年初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年初预算亦没有安排此项,去年此项的预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5.6%,较上年减少8.4万元,主要是因为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2015年赴外地参加大型招商活动稍有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年初预算的126.6%,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年初预算控制较紧,但公车老化运行维护费用超预算,但较上年仍有大幅减少。特别说明:现有公车系政府办调拨。
四、特说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采购金额为3.84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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