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教育系统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内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及评估标准,审核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的审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拟订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新办民办学校或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审批、财务审计、检查评估、法人代表资格审查;统筹推进全区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五)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使用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基金;负责制定区本级单位基本建设计划;承担教育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依据《教师法》规定,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务评聘和初中及以下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招聘工作。
(八)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籍和学历工作,并会同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制定招生计划。
(九)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培训及呈报工作;指导区教育系统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遵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管理、指导、协调区属学校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共计66个单位,其中:区考试中心、区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区体艺中心4个二级机构,天心一中等7所初、高中学校,红卫等45所小学,幼幼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教育局归口管理的幼教、保安人员等专项经费。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数11662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10026.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65.2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3190.39万元,其他收入1847.45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数110491.7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4653.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75837.8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专项64842.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等方面;行政事业类专项10995.1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教育系统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28.7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9.11%,较上年减少11.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46%,较上年减少9.27万元,主要是因为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7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超预算的11.25%,较上年减少2.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老旧维修费用高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85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6.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67.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2.56万元。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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