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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4-27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天心区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内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及评估标准,审核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的审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拟订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新办民办学校或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审批、财务审计、检查评估、法人代表资格审查;统筹推进全区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5、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使用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基金;负责制定区本级单位基本建设计划;承担教育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7、依据《教师法》规定,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务评聘和初中及以下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招聘工作。

  8、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籍和学历工作,并会同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制定招生计划。

  9、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培训及呈报工作;指导区教育系统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10、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

  12、遵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管理、指导、协调区属学校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共计71个单位,其中:区考试中心、区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区艺体中心4个二级机构,天心一中、红卫等66所直属学校。收入包括财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教育局归口管理的幼教、保安人员等专项经费。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数35572.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2557.5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3015.15万元。

  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320.11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教师工资发放移交至区人社局和在职教师标准提高等原因。

  (二)支出预算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数35572.7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4099.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行政运行1328.26万元、学前教育2352.59万元、小学教育12786.33万元、初中教育5114.53万元、高中教育2517.78万元。

  2、项目支出:11473.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实务5813.13万元、其他教育管理实务支出670.60万元、学前教育467.08万元、小学教育3086.51万元、初中教育1387.93万元、高中教育48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320.11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教师工资发放移交至区人社局和在职教师标准提高等原因。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6.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8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了三公经费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22.5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了三公经费单位艺体中心和天心一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74.68万元,较上年增加438.89万元,主要是因为物价上涨运营成本提高和工会经费提高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系统所属车辆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30个,涉及金额7040.06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公开表(1-8)教育局.xls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7日

2017公开表1-8教育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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