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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4-02-1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内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及评估标准,审核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的审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拟订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新办民办学校或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审批、财务审计、检查评估、法人代表资格审查;统筹推进全区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五)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使用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基金;负责制定区本级单位基本建设计划;承担教育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依据《教师法》规定,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务评聘和初中及以下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招聘工作。

  (八)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籍和学历工作,并会同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制定招生计划。

  (九)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培训及呈报工作;指导区教育系统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遵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管理、指导、协调区属学校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共计50个单位,其中:区考试中心、区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3个二级机构,天心一中等6所初、高中学校,红卫等33所小学,幼幼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教育局归口管理的幼教、保安人员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2378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3077.1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650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23787.1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7489.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含教育局日常公用经费和天心一中部分日常公用经费238万元,局下属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含在项目支出中)。

  2、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6289.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局幼教、保安人员等项目经费3721.5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安全等方面。二级机构项目经费242.5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用于日常办公等方面。幼教项目经费81.42万元,主要是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日常办公等方面。小学项目经费1404.33万元,主要是“一费制”免补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曙光、青园、幼幼学校、小古道巷、湘府英才5所学校青少宫运行经费和建设经费,用于课本费支付、日常办公和青少宫专项等方面。初中项目经费822.29万元,主要是“一费制”免补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天心一中招生经费,用于课本费支付、日常办公等方面。高中项目经费17万元,用于高中困难学生补助方面。

2014年预算公开附件1-3(教育系统)1.xls

2014年预算公开附件1-3教育系统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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