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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9-09-30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收入决算表

3.2018年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内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及评估标准,审核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的审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拟订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新办民办学校或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审批、财务审计、检查评估、法人代表资格审查;统筹推进全区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5)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使用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基金;负责制定区本级单位基本建设计划;承担教育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7)依据《教师法》规定,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务评聘和初中及以下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招聘工作。

8)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籍和学历工作,并会同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制定招生计划。

9)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培训及呈报工作;指导区教育系统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10)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

12)遵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管理、指导、协调区属学校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及71个二级机构及12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二级机构具体为:后勤管理中心、教育科研中心、艺术体育中心、考试中心、雅礼书院中学、明德天心中学、长郡外国语实验中学、披塘中学、明德启南中学、雅礼天心中学、蓝天小学、南大桥小学、黄鹤小学、披塘小学、先锋小学、新路小学、新港小学、兴隆小学、桂井小学、黑石小学、铜铺街小学、文庙坪小学、小古道巷小学、幼幼小学、碧湘街小学、书院小学、南湖小学、沙湖桥小学、黄兴小学、仰天湖小学、曙光小学、仰天湖赤岭小学、黄土岭小学、仰天湖金峰小学、向家坡小学、新开铺小学、红卫小学、新天小学、井岗小学、青园小学、仰天湖桂花坪小学、幼幼幼儿园、长坡幼儿园、黄兴幼儿园、湘府英才小学、天鸿小学、青园中信小学、白沙幼儿园、学院幼儿园、楚湘幼儿园、天悦幼儿园、梨塘小学、西湖小学、暮云小学 、暮云幼儿园、北塘小学、三兴小学、南塘小学、龙湾小学、许桥小学、丰城小学、八局小学、书院幼儿园、幼幼新宇幼儿园、仰天湖中建小学、青雅丽发学校、中建幼儿园、实验小学、白沙乾城幼儿园、长城水郡幼儿园、长郡天心实验学校;内设科室具体为:党政办公室、绩效考核办、督导室、监察审计室、工会、人事科、财务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社会教育科、规划建设科、基础教育科、征地拆迁办公室。全部纳入2018年的部门决算。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142人,在职人数2084人,其中:在岗人数2059人;政府雇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320人;离退休人数1715,其中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170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包括:

1、局机关

2、后勤管理中心、教育科研中心、艺术体育中心、考试中心、区属学校及幼儿园67所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部门收入决算数10135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5269.25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 94.00 %,上级补助收入3394.94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35%,事业收入2096.93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07%,其他收入590.48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58%。

收入决算较上年减少8714.95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建学校和大型改扩建项目移交至区工务局。

(二)支出决算

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数97644.83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671.96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建学校和大型改扩建项目移交至区工务局。

其中:

1、基本支出:53132.85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4.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913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108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44511.9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45.59%,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专项18864.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等方面;行政事业类专项25647.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95240.75万元,较上年减5223.41万元。主要是因为学校和大型改扩建项目移交至区工务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91768.16万元,较上年减少1000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17.99万元,较上年增加7332.63万元,主要是因为提高了教师待遇等;项目支出41550.17万元,较上年减少17336.56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建学校和大型改扩建项目移交至区工务局。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18.0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98万元,较上年减少2.29万元,主要是因为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2.7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24万元,较上年减少0.91万元,主要是因为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不变,较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2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8.74万元,较上年减少1.38万元,主要是因为响应号召,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39批次381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26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8台。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8.5万元,较上年增加15.5万元,主要是因为上级下拨政府性基金增加。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1.53万元,较上年增加28.33万元,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58.88万元(仅指教育局局机关,汇总学校等二级单位为非参公事业单位不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较上年减少234.26万元,主要是因为原局机关统筹管理经费,根据统一安排已下拨至各基层事业单位,各基层单位开支经费时均不属于行政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911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701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06.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1894.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1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3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08.1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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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系统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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