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 > 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心区人社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5-10-29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完善基金内控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 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六) 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辞职、辞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七)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服务、引进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

  (九)拟订本区政策性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 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纳入2014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为单户录;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为县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决算,2014年年初结余预算收入694.67万元,本年收入101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放989.22万元,其它收入23.43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4年决算支出968.8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32.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社区退休人员管理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36.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等考试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培训等组织费用、仲裁庭基础建设、社保网络化建设维护、小额担保贷款监管、基层社保人员经费等工作方面。

2014年决算.xls

2014年决算.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