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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城管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12 来源:区城管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各街镇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城市协管员的聘用、管理、考核和督查工作。

  (3)负责区数字化城管指挥协调中心和数字化评价中心的管理、指挥、调度和考评工作;负责全区户外宣传活动的行政审批工作。

  (4)负责全区市政道路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5)负责全区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社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指导、督查、考评;协助指导全区综合管理员的考评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城管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调度、督查和考评。

  (7)负责督查全区拆违控违、户外广告、渣土扬尘、早夜市疏堵点管理等城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8)牵头负责城市管理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市夜景灯光环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区重点窗口地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全区爱国卫生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规划、政策及措施,并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实施;负责城乡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组织开展全区除“四害”工作。

  (10)负责战线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增加的职责

  (1)增加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2)增加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管理职责。

  (3)增加对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执法监督职责;增加督促检查全区的违章广告、拆违控违、渣土扬尘和餐厨垃圾等专项整治职责;增加指导、规范和管理城区主要路段与重要区域的两厢户外招牌和门店招牌职责;增加参与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查处职责;增加协助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培训职责;增加承办区户外招牌设置方面的备案事宜职责。

  (4)增加统筹指导、管理街道城市协管员工作职责。

  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承接、调整、增加由区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天心区爱国运动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天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天心区重点窗口地区管理办公室3家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数1965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714.15万元,其他收入4938.43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数13889.6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75.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3314.3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协管员经费1604.11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全区各街道协管员工资及保险;拆控违补助专项经费3565.5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全区各街道拆控违面积补偿、奖励等; 城管系统工程专项资金6266.51万元, 主要用于全区城市管理工程方面,如楼宇亮化、自来水户表改造、提质改造工程、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造绿工程及绿色城市建设及其他城管综合整治项目等;此外,城管考核奖、数字化平台系统升级、社区物业化管理、牛皮癣清理、夜市管理、爱卫病媒生物防制、湘江滩涂保洁等项目开支共计1878.2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区城管执法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19.1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7%,较上年减少2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4.1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9%,较上年减少5.65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要求更加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97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8%,较上年减少15.7万元,主要是因为局公务车从2014年10台减少至5台。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2万元,2014年为253.72万元,造成较大差额的原因是2014年与2015年该经费统计口径不一致,2014年的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包含了基本支出指标、一般项目支出指标、财政追加资金及上年结转资金,而2015年的机关运行经费仅包含基本支出指标。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38.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9.34万元。

  3、年终决算高于年初预算原因主要是存在财政年中追加指标及上年结转指标。

  2015年城管部门决算公开附件1-8.xlsx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9月12日

2015年城管部门决算公开附件1-8.xlsx  
2015年决算公开附件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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