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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01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执法监督;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的违章广告招牌、违法建设、渣土扬尘和餐厨垃圾等专项整治;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的监管;负责违章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规范城区主要路段与重要区域的户外招牌和门店招牌;参与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培训。

  3、负责全区各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统筹指导、管理街道城市协管员工作;负责城市协管员的聘用、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区数字化城管指挥协调中心和数字化评价中心的管理、指挥、调度和考评工作;

  5、负责全区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社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评;

  6、牵头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市夜景灯光环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区重点窗口地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全区爱国卫生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实施;负责城乡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组织开展全区除“四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

  1.局机关(不含建设工程科工程建设管理费用)

  2.3个二级机构:爱卫办、数字化城市管理协调中心、重点窗口地区管理办公室

  3.3个统筹指挥部:区城区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部、区社区全面提质提档项目部、区拆违控违工作项目部

  4.临时办公室:湘江风光带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数228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280.42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

  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175.54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主要为协管员工资2018年由街道发放)。

  (二)支出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数2280.4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175.54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主要为协管员工资2018年由街道发放)。

  其中:

  1、基本支出:410.6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8%,人员经费33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1869.8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2%,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专项经费804万,主要用于中小餐厨垃圾全方位处理;爱卫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306万,主要用于四害、社区卫生等防制处理;数字化平台建设维护升级189万,主要用于数字化平台建设维护和终端服务租赁;另有爱卫办、协管办、广场办、宣传、湘江风光带办公室等工作经费共计570.8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2280.42万元,较上年减少1175.5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280.42万元,减少117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62万元,较上年增加97.55万元;项目支出1869.8万元,较上年减少1273.09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和上年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7.26万元,较上年增加34.2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基数上调,公务交通补贴纳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6个,涉及金额153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公开表(部门预算)_(026001)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公开附件1-8).xls

长沙市天心区城管执法局
2018年2月1日

2018公开表部门预算026001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公开附件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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