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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9-30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天心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天心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城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人居环境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

后组织实施

2)根据长沙市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拟订全区城市人居环境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单元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统筹调度、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城市人居环境工作。

3)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协助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认定,参与相关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负责上述所涉工程有关项目的组织实施。

4)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安置补贴登记审核,指导资金结算、资产归集工作;负责落实棚户区改造的相关考核工作。

5)统筹协调和管理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立项、竣工验收审核工作。

6)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计划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

7)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备案和补助工作,参与验收评审。

8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9)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分配划拨、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申报工作。

10)负责指导、检查全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1个二级机构5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天心区城市人居环境局;二级机构具体为:天心区棚改事务局;内设科室具体为:综合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科、项目管理科、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管理科、老旧小区和危旧房屋改造管理科全部纳入2019年的部门决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天心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 1249.63万元。与 2018 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49.63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2019年3月份新成立部门,没有上年决算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4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2.67万元,占89.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6.96万元,占10.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6万元,占20.73%;项目支出332.06万元,占79.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22.6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122.67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2019年3月份新成立部门,没有上年决算数。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22.6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122.67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2019年3月份新成立部门,没有上年决算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6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1.95万元,主要因为我单位为2019年3月份新成立部门,没有上年决算数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73.57万元,占93.7%社区保障和就业支出4.96万元,占1.7%卫生健康支出5.38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8.04万元,占2.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1.9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3月份新成立部门,没有年初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3月份新成立部门,没有年初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5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3月份新成立部门,没有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3月份新成立部门,没有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20.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3月份新成立部门,没有上年决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11人次,主要是有用于接待新余市渝水区来区考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19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22.6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3月份新成立部门,没有年初预算数。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开支培训费0参加城建杯羽毛球比赛,开支0.93万元,主要是比赛服装费、场地费及餐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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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决算公开附件-绩效评价报告.doc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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