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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9-30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方针政策,及时向区政府反应步行街的经营和管理动态;

2)制定并按要求组织实施步行街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步行街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结构布局、硬件建设、规范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和措施,促进步行街的提档升级,丰富步行街的业态,努力扩大街区消费,使步行街健康、有序发展;

3)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步行街的公共秩序、市容卫生、治安交通、商业营运及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绿化亮化等实施综合管理;

4)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制定并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沟通步行街范围内的商家,向商家和业主宣传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街区的精神,同时收集广大商家的意见建议,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对公共区域主题宣传活动的举办、广告招牌等设置进行服务指导,并按程序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

6)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商业文化活动,提高步行街的文化素养,打造城市文化交流平台,提高步行街的知名度和文化吸引力,搞好步行街精神文明建设,塑造“三湘商业第一街”形象;

7)负责天心区五一商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

8)负责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申报全国高品位步行街具体日常工作。

9)负责天心区夜间经济服务中心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部门内设1个事业单位及3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综合部、业务部。全部纳入2019年的部门决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 734.88万元。与 2018 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08.81万元增长39.69%,主要原因是街区各项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4.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8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3万元,占54.68%;项目支出162.21万元,占45.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34.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37.52万元,增长147.13%,主要是因为年中财力追加夜间经济等专项支出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7.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0.19万元,增长142.3%主要是因为年中财力追加夜间经济等专项支出较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7.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35万元,占9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万元,占2.31%卫生健康支出6.61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9.71万元,占2.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2019年下半年基本工资提标、奖金等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专项项目的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36万元,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医保局阶段性调整社保缴费率导致中间存在差异。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33万元,支出决算为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医保局阶段性调整社保缴费率导致中间存在差异。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71万元,支出决算为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19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7.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27%,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36.9%,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20%,与上年相比增长0.16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为财政新增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3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76万元,增长2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4月之前为自收自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6.3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5万元,占93.6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13人次,主要是张家界市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课题调研赴我单位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截至2019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2.2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本单位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2辆,两部车已于201911月移交至区公车办)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分 附 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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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 月30日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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