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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区城管执法局内设机构为8个:办公室、党建宣教科、监督考评科、基础指导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工程设施管理科、固体废弃物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一、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采购、接待、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统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政府采购工作;统筹全局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城管系统的相关统计及报表工作;负责统筹全局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防汛抗旱、铲雪除冰等应急工作;承担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宣教科

  职能职责:负责局系统党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员教育管理、结对共建、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局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老干、工青妇、群团等工作;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考评科

  职能职责: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调度考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负责全区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承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督办有关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全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区桥梁隧道空间管理和停车场整治相关工作;负责牵头全区城管战线“蓝天保卫战”、环保等相关工作;负责战线文明创建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基础指导科

  职能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协调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开放式物业服务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疏导结合点的设置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市政道路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作的业务指导;牵头组织新增市政道路及设施、环卫清扫及设施、园林绿化等城管维护职责的移交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河长制、食安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牛皮癣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卫生环境的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管理全区城市管理综合劝导员队伍;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职能职责:负责原区市政工程管理局承担的市政费用征收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及相关职权的受理;牵头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及相关职权的论证、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相关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设施管理科

  职能职责:负责全区城管系统工程项目的统筹协调;负责本部门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级移交和区级自建的景观亮化维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园林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监管以及各类建设工程的配套绿化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城管工程建设项目;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固体废弃物管理科

  职能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工作;负责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全区生活垃圾终端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的规划审定、施工协调、竣工验收;负责承担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政策法规科

  职能职责: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法制工作的业务指导;配合开展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仲裁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系统司法、普法等法制工作;负责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承担区拆违控违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燃气热力行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12345市民热线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