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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根据《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通知》(天发﹝2015﹞10号),设立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城建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天编委发﹝2019﹞22号),将长沙市天心区住房保障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改名为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天编委发﹝2022﹞22号),设立长沙市天心区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总工室、公共事业管理科、物业监管科、住房保障管理科。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其中,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长沙市天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长沙市天心区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执法队。

主要负责人:

邓利民,联系电话:0731-85899616。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冬季);

9:00-12:00,13:30-17:30 (夏季)。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南栋6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基本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基本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决策前的调查、研究与论证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战略,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区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决策前的调查研究与论证工作;负责市住建委下发的勘测设计审查及施工图审查备案等技术工作,负责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技术问题处理;负责对全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和服务。

(三)对全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和服务,掌握并定期通报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负责上级在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

(四)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统计,区属建安企业的资质审查、动态监管、安全生产许可,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管理;在职权范围内,指导、监管、实施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工作;负责核准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合同备案等工作。

(六)负责指导、管理和规范全区房产业;管理和规范房产市场行为;负责辖区物业管理市场监管。

(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监督执行;负责职权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城区建筑工程的防汛、工程抢险、工地文明创建等工作。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对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进行管理;组织推进绿色、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行业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施工备案工作。

(九)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十一) 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补贴给付、租金收缴和使用情况检查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实物分配和项目中报及保障资格登记审核工作;负责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变动情况及廉租住房使用情况的年度或定期检查工作;负责自建自用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分配方案备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调换房源和租赁合同各案工作。

(十二) 承担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管理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房屋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城乡危险房屋治理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知识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负责为依法查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辖区内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投诉处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公益性任务。

(十三)负责辖区城乡建设公共事业相关事项的统筹管理;负责城镇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给排水、水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辖区污水管网、截污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市政道路为载体的雨水管网、雨污合流管网以及除压力干管之外的污水收集管网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停车场建设管理。

(十四) 负责统筹协调区城建系统的建设工作;对各街道城乡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十五)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