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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天心区政府工作部门,由天心区委统战部统一领导和管理。无内设机构。

单位负责人姓名:胡志坚

单位联系方式:0731-85899133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0--5:3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 1:00--5:00

办公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130办公室

邮箱:txqmzj123@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行使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职能。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现状及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协调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三)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深化民族团结教育;负责民族成份的鉴别、更改和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初审工作;负责民族的有关统计工作。

(四)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天心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

(五)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六)承担推动宗教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工作,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负责骨干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和帮助天心区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组织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承担向人大、政协推荐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

(八)负责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街道民族、宗教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