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答:离职后能要求单位补偿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
答:经济补偿规定中的“工资”,是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还是以每月实际到手工资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