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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徐佳

联系电话:0731-85899409

办公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409室

机构职能: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察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治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负责人:周雯轩

联系电话:0731-85899426

办公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406室

机构职能: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拟订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办理由区政府直接实施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执法监督与法制审查科

负责人:余易沾

联系电话:0731-85899520

办公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404室

机构职能:指导、监督各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区政府重大合同的起草、修改、签订,负责区政府重大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查、备案。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负责人:黄文思

联系电话:0731-85899405

办公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405室

机构职能: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各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区全面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

法律援助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负责人:许湘玲

联系电话:0731-89601710

办公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405室

机构职能: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负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区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赵志芳

联系电话:0731-85898174

办公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418室

机构职能: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科(区社区矫正工作局和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负责人:李浩明

联系电话:0731-85899778

办公地址:天心区新韶东路314号天心创业大厦一楼

机构职能:指导、监督、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