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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制定局机关日常运转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政务公开、提案建议、文明创建、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采购、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计生、综治、安全生产、后勤服务、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性及突发性工作;负责建立有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数据库;负责审计对象的必审性及可行性调研和论证;负责制定、调整、下达中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组织检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负责办理授权审计计划并检查完成情况;负责全区审计统计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研究;负责审计成本管理和审计项目招标工作。负责对审计建议事项以及自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构建审计执行情况数据库和审计整改情况台账;负责审计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协调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具体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佳心

工作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819室

2、财政审计科。加挂“行政企事业审计科”牌子。

负责拟订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相关审计结果;负责起草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按年度计划安排对区本级有关单位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负责组织财政专项审计调查并起草综合报告;负责组织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群团机关、区属事业单位、街道及其他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或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绩效情况。

负责人:何小清

工作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817、2821室

3、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对在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群团机关、区属事业单位、街道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拟订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综合报告;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导和培训。

负责人:王训龙

工作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815室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加挂“专项资金审计科”牌子。

组织开展区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相关绩效情况;负责开展对政府重大项目的稽察审计。

负责人:张蓉

工作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821室

5、计划执行科。加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法规审理科”牌子

负责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负责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彭莹璐

工作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823室

6、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依法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工作安排对区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及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负责以上方面工作情况的报表填报、综合报告、工作总结、信息报道等工作。

负责人:徐灵闻

工作地址:天心区政府2836、2838室

7、内部审计指导站

负责对区属各单位、部门及街镇的内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区属各单位、部门及街镇下属的二级机构和企事业组织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对区属街镇下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报表填报、综合报告、工作总结、信息报道等工作。

负责人:刘迎嫦

工作地址:天心区政府南栋2819室

二、联系电话

(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899416

(2)财政审计科 联系电话:0731-85899414

(3)计划执行科 联系电话:0731-85899829

(4)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联系电话:0731-85899857

(5)内审指导站 联系电话:0731-8589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