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长农普组〔2026〕1号)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长沙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25〕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理解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精准把握普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二)普查时间。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 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组建普查机构,确定普查实施方案,收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数据,做好前期分析,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宣传动员,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普查区划分、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
2. 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月—5月)。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
3. 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月—12月)。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
4. 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进行普查总结等。
三、科学高效做好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长沙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组织与实施。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协同联动。市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加强合作,共同牵头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涉及普查经费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事项,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广电局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资料清单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其他有关单位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三)压实各级责任。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镇(街)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加强普查工作人员力量配备,选优配强普查工作队伍。
四、统筹安排强化普查经费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资金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五、持续有力提升普查工作质效
(一)把依法普查贯穿始终。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推进普查工作。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将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全流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要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测算精准度。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将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将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配合,不断增强普查质效,切实为基层减负。
(三)以宣传引导凝聚共识。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精心策划和组织普查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有关部门服务平台、乡村宣传栏,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动员引导普查对象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长沙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沙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26年2月28日
附件
长沙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周春晖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喻 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戴建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应龙 市统计局局长
符 蓉 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队长
成 员:
杨 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兼)、市马栏山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周明熙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蒋强勇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刘海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美秀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 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向中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宏彬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蒋改平 市水利局副局长
罗 华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李小军 市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厉 波 市林业局副局长
彭 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曹敬波 市统计局副局长
唐承燕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刘臻臻 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副队长
邹平华 长沙警备区保障处副处长
赵进程 武警长沙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杨应龙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发生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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