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管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组织机构 > 机构介绍

组织机构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内设职能科(室)5个: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生态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一、机构介绍

名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

负责人:陈国其  联系方式:0731-85899736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玉桂路6号桂花坪街道办事处2楼212室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

9:00—12:00,13: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9:00—12:00,13:00—17:0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区主体功能区划、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参与全区产业政策的制定及生产力布局、技术引进等工作的综合决策;组织实施“两型社会”建设环境保护目标。

(二)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三)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区循环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制定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量减排考核;组织并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五)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热、恶臭、电磁波辐射、放射性物品、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查、“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以下简称“三同时”)审批及竣工验收;负责接待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来信来访及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八)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

(九)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全区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十)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一)负责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服务。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