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湘发〔2024〕5号)精神,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原有街道议事协调机构一律撤销。具体方案如下: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国家安全工作小组。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河长制办公室。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商会纠纷调解中心。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农村土地调解委员会。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不再保留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本方案未涉及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律视作不予保留。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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