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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02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内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及评估标准,审核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的审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拟订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新办民办学校或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审批、财务审计、检查评估、法人代表资格审查;统筹推进全区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5、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使用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基金;负责制定区本级单位基本建设计划;承担教育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7、依据《教师法》规定,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务评聘和初中及以下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招聘工作。

8、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籍和学历工作,并会同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制定招生计划。

9、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培训及呈报工作;指导区教育系统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10、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

12、遵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管理、指导、协调区属学校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共计71个单位,其中:区考试中心、区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区艺体中心4个二级机构,天心一中、红卫等66所直属学校。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数46669.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3502.87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93.21%,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3166.53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79%。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1096.66万元,主要是因为政府对教育的重视。

(二)支出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数46669.4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1096.66万元,主要是因为政府对教育的重视。

其中:

1、基本支出:30489.5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5.33%,人员经费2836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2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16179.9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4.67%,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实务3402.56万元、其他教育管理实务支出684.60万元、学前教育523.76万元、小学教育8822.58万元、初中教育2681.89万元、高中教育64.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3502.87万元,较上年增加10945.2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3502.87万元,较上年增加1094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2.98万元,较上年增加6238.63万元;项目支出16179.90万元,较上年增加4706.6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4.5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因为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10.5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因为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8.09万元,较上年减少252.91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1.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9台,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27个,涉及金额4385.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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