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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强”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6-11 来源:天心区工信局 字体大小: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2020-2022年)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20〕11号)、《长沙市天心区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天发〔2021〕2号)文件精神,支持一批优秀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树立我区软件产业整体形象。天心区软件产业协会将开展“2021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强企业”(简称“20强”)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将结合天心区实际,参考湖南省软件企业50强的评价方式开展申报活动。秉承“公开、透明、公正”的工作准则,由企业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天心区的涉软企业;

(2)2019、2020年连续两年盈利;

(3)主要收入来源地或运营总部位于天心区;

(4)2020年依法经营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2)2020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软件业务收入占比超过30%。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请有意申报单位填写“2020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强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近3年拥有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商标证书或专利证书;

(3)企业体系建设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获得的各种奖项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5)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归集表》(附件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附件3)等复印件。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如发现申报信息中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申报企业申报资格。

三、保密承诺
  
    天心区软件行业协会郑重承诺:在本次工作中,将严格控制原始数据的知悉范围,确保数据仅用于20强评价及报告撰写工作。除了榜单和报告发布需要披露的有关数据外,其他数据均会严格保密。

四、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
  
    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后连同可编辑版本申报表、证明材料,以及企业logo源文件共同发送到3486108@qq.com邮箱。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6月18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李炬:0731-85899630,18711015297

附件1:2021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强申报表
     附件2: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归集表
     附件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长沙市天心区软件产业协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2021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强申报表

一、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


主营业务


企业性质

□国有□外商独资□中外合资□民营□其他

注册资本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注册日期


高新企业

上市公司

企业信用评价

CMM认证

其他资质(ISO/ITSS


二、主要经营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19

2020

企业总收入

万元



软件业务收入

万元



研发费用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员工总数



研发人员



著作权数量



人均年薪

万元



软件出口

万美元



三、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包括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状况,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项目情况及企业所获得的奖励或荣誉证书。(500字内)

四、企业市场竞争力水平

包括企业主营业务行业前景、企业核心竞争力、产品/服务的市场占有率状况、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企业资源整合状况(重大兼并重组)、对产业上下游带动状况等。(500字内)

五、申报材料与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数据和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公章)










附件2

2020年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

企业名称:


单位:万元

一、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1、自产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明细

软件产品名称

软件产品证书号或定制软件合同编号

应用或服务领域

收入额





小  计



2、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收入明细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合同(有、无)

应用或服务领域

收入额





小  计



3、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明细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合同(有、无)

应用或服务领域

收入额





小  计



4、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明细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合同(有、无)

应用或服务领域

收入额





小  计



5、其他技术服务收入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合同(有、无)

应用或服务领域

收入额





小计



二、代销软件产品销售(营业)收入

6、代销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明细

软件产品名称

代销授权书

(有、无)

应用或服务领域

收入额





小  计



三、企业收入总额


其中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额(1+2+3+4+5+6)


占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比例

%

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额(1+2+3+4+5)


占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比例

%










注1: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政策口径按照财税〔2012〕27号文件第十六条的规定归集。

注2:主要应用或服务领域:01通用;02安全;03企业管理;04通信;05金融;06能源(含电力);07交通;08教育;09娱乐;10医疗;11电子商务;12电子政务;13工业设计和控制;14汽车电子;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6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8国际组织;19其他。


附件3

2020年软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企业名称


单位:万元

费  用  项  目

境外发生额

境内发生额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其中:1.新产品设计费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3.技术图书资料费



4.资料翻译费



5.其他






二、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其中:1.材料



2.燃料和动力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其中:1.工资、薪金



2.津贴、补贴



3.奖金



4.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折旧费或租赁费



其中:1.仪器



2.设备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其中:1.软件



2.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






六、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七、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八、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九、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


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中国境内发生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

注: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的规定归集。


关于申报“2021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强”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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