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强”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2020-2022年)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20〕11号)、《长沙市天心区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天发〔2021〕2号)文件精神,支持一批优秀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树立我区软件产业整体形象。天心区软件产业协会将开展“2021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强企业”(简称“20强”)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将结合天心区实际,参考湖南省软件企业50强的评价方式开展申报活动。秉承“公开、透明、公正”的工作准则,由企业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天心区的涉软企业;
(2)2019、2020年连续两年盈利;
(3)主要收入来源地或运营总部位于天心区;
(4)2020年依法经营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2)2020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软件业务收入占比超过30%。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请有意申报单位填写“2020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强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近3年拥有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商标证书或专利证书;
(3)企业体系建设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获得的各种奖项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5)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归集表》(附件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附件3)等复印件。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如发现申报信息中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申报企业申报资格。
三、保密承诺
天心区软件行业协会郑重承诺:在本次工作中,将严格控制原始数据的知悉范围,确保数据仅用于20强评价及报告撰写工作。除了榜单和报告发布需要披露的有关数据外,其他数据均会严格保密。
四、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
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后连同可编辑版本申报表、证明材料,以及企业logo源文件共同发送到3486108@qq.com邮箱。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6月18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李炬:0731-85899630,18711015297
附件1:2021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强申报表
附件2: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归集表
附件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长沙市天心区软件产业协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2021年天心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0强申报表
一、企业概况 | |||||||
企业名称 | (加盖公章) | ||||||
联系地址 | |||||||
主营业务 | |||||||
企业性质 | □国有 □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民营□其他 | 注册资本 | |||||
联系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注册日期 | 高新企业 | □是□否 | 上市公司 | □是□否 | |||
企业信用评价 | 级 | CMM认证 | 级 | ||||
其他资质(ISO/ITSS) | |||||||
二、主要经营指标 |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9年 | 2020年 | ||||
企业总收入 | 万元 | ||||||
软件业务收入 | 万元 | ||||||
研发费用 | 万元 | ||||||
净利润 | 万元 | ||||||
员工总数 | 人 | ||||||
研发人员 | 人 | ||||||
著作权数量 | 件 | ||||||
人均年薪 | 万元 | ||||||
软件出口 | 万美元 | ||||||
三、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 |||||||
包括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状况,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项目情况及企业所获得的奖励或荣誉证书。(500字内) | |||||||
四、企业市场竞争力水平 | |||||||
包括企业主营业务行业前景、企业核心竞争力、产品/服务的市场占有率状况、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企业资源整合状况(重大兼并重组)、对产业上下游带动状况等。(500字内) | |||||||
五、申报材料与真实性承诺 | |||||||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数据和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公章) 年月日 | |||||||
附件2:
2020年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
企业名称: | 单位:万元 | |||||||
一、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 ||||||||
1、自产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明细 | ||||||||
软件产品名称 | 软件产品证书号或定制软件合同编号 | 应用或服务领域 | 收入额 | |||||
小 计 | ||||||||
2、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收入明细 | ||||||||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合同(有、无) | 应用或服务领域 | 收入额 | |||||
小 计 | ||||||||
3、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明细 | ||||||||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合同(有、无) | 应用或服务领域 | 收入额 | |||||
小 计 | ||||||||
4、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明细 | ||||||||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合同(有、无) | 应用或服务领域 | 收入额 | |||||
小 计 | ||||||||
5、其他技术服务收入 | ||||||||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合同(有、无) | 应用或服务领域 | 收入额 | |||||
小计 | ||||||||
二、代销软件产品销售(营业)收入 | ||||||||
6、代销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明细 | ||||||||
软件产品名称 | 代销授权书 (有、无) | 应用或服务领域 | 收入额 | |||||
小 计 | ||||||||
三、企业收入总额 | ||||||||
其中 |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额(1+2+3+4+5+6) | 占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比例 | % | |||||
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额(1+2+3+4+5) | 占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比例 | % | ||||||
注1: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政策口径按照财税〔2012〕27号文件第十六条的规定归集。
注2:主要应用或服务领域:01通用;02安全;03企业管理;04通信;05金融;06能源(含电力);07交通;08教育;09娱乐;10医疗;11电子商务;12电子政务;13工业设计和控制;14汽车电子;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6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8国际组织;19其他。
附件3:
2020年软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企业名称 | 单位:万元 | ||
费 用 项 目 | 境外发生额 | 境内发生额 | |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 |||
其中:1.新产品设计费 | |||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 |||
3.技术图书资料费 | |||
4.资料翻译费 | |||
5.其他 | |||
二、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
其中:1.材料 | |||
2.燃料和动力 | |||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 |||
其中:1.工资、薪金 | |||
2.津贴、补贴 | |||
3.奖金 | |||
4.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折旧费或租赁费 | |||
其中:1.仪器 | |||
2.设备 | |||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 |||
其中:1.软件 | |||
2.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 | |||
六、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 |||
七、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 |||
八、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
九、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 |||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 |||
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 | |||
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
中国境内发生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 % |
注: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的规定归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