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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机构简介

名    称: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负责人:张伟,联系方式0731-81830302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一9月30日)

9:00-12:00,13: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9:00-12:00, 13:00-17:00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轻院路118号

机关内设机构:共8个,分别是:办公室(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绩效考核办)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学校安全科、财务管理科、规划建设科、监督审计室(教育督导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内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及评估标准,审核基础教育教材教辅资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拟订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新办民办学校或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审批、财务审计、检查评估、法人代表资格审查;统筹推进全区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五)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使用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区本级的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基金;负责制定区本级教育单位基本建设计划;承担教育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和初中以下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招聘工作。

(八)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籍和学历工作,并会同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制定招生计划。

(九)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区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培训及呈报工作;指导区教育系统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遵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管理、指导、协调区属学校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