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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心区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分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公文办理、会议 组织、综合材料起草、档案管理、文件传递、机要保密、新闻宣 传、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协调 12345 热线、局长信箱回复工作,负责舆情信息监控、收集和报 送工作,负责分局安全、物业和食堂等管理工作;承担分局工会、青年、妇女和退休人员服务工作。主任:李霁   电话 :0731-87962600   办公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88号

2.党建监察科:承担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本局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思想 教育;负责局党建宣传、党建研究、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负责受理 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负责机关行政效能监督监察,抓好干部职工日常考勤和会议考勤工 作,督促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和落实等工作。科长:唐红佳   电话 :0731-87962658   办公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88号

3.自然资源保护科:负责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范和治理以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参与组织编制国土空间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承担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负责辖区内矿业权出让、转让的前期工作。科长:张超  电话:0731-85220620 办公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88号

4.自然资源权籍和权益科(重点办):负责历史用地确权、土地权属变更的前期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及权籍调查;负责调查红线划定和权属认证工作;协助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相关工作;承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前期工作;承办农村宅基地用地报批、农民建房和居民房原宅基地的改、扩建等相关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与国有建设用地年度需求计划的编制及申报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对口跟踪服务工作。科长:邹晓  电话:0731-85598821  办公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88号

4.空间规划和项目审批科:协助组织辖区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编制;参与各项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查、评审;参与城市更新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城市个人住宅危房、农民生活安置房屋(多层)建设项目、临时建设项目和市局赋予分局审批权限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审批。科长:邓芳芳  电话:0731-85213667  办公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88号

5.征地拆迁和法规科: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 织实施意见;负责指导听证工作;牵头组织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 应诉案件;负责协调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事项的司法工作;协调 全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负责 12336 违法线索投诉举报 处理工作;配合上级自然资源督察部门实施督察工作,指导开展 全区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的 呈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实施公告》以及《迁坟公告》的发布;负责用地报批中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按规定的程序下达《限期腾地决定 书》,负责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报批、参与法院听证工作; 负责对拆迁事务所征地补偿资料及概算进行初审,对征地补偿程 序、执行政策标准、费用拨付等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管;配合相关 部门做好货币安置人员的确定和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及地上附着物调查数据的复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具体工作和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工作;承办分局信访工作,处理自然资源 和规划方面的举报、咨询、请求事项;协助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 的疏导、协调、引导、息访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科长:向栋   电话:0731-87962606  办公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88号

6.财务科: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编报并落实年度经费 预算,做好会计核算、监督工作,组织拟定并严格执行有关财务 会计制度;负责按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负责对征地补偿资金的管理,按照拆迁事务所填报的请款单到市 局请款,并根据已审核的拆迁补偿费用,点对点及时拨付集体和 个人的补偿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协调指导拆迁项目的财务清零; 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和 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相关科室、队、所做好资金收付等工作。科长:潘薇   电话:0731-89860611  办公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88号

(二)直属和其它单位

1.执法监察大队:具体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2.征地拆迁事务所:在征地拆迁和法规科的指导下,组织被 征收(征用)土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对征收(征用) 土地的拆迁调查工作;依法对征收(征用)土地进行拆迁;组织 协调和处理征收(征用)土地拆迁、补偿、安置中的矛盾、纠纷。所长:谭清   电话:0731-88672377  办公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88号

(三)派出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 用;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农村日常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承办村民建房初 审;负责按《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规定》代征出租和改变土地 用途的收益金、代征土地使用费(金)等有关规费;负责辖区内 自然资源管理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查处土地矿产、测绘和 规划违法案件;协助辖区内建设用地审查、自然资源和临时建筑 的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违法行为;协助辖区内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调查处理各类自然资源纠纷;及时完成 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乡(镇)管理所还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修改)和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 规划;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好基本农田。